餐厅海鲜池里 31条河豚游得欢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因违规售卖河豚,厦门湖里区一餐饮店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。
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日前巡查发现,辖区内一家餐饮店内的海鲜池里有几十条待售的河豚活鱼。经清点,待售河豚共有31条。因商家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等凭证,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司法鉴定机构,对该批河豚展开鉴定。经鉴定,这些河豚不属于国家允许销售的品种。
该餐饮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,当日,湖里市场监管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。因涉案物品容易腐烂、变质、不易保存,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,责令商家立即销毁该批次河豚。
河豚毒素是自然界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,0.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。河豚毒素耐热,化学性质稳定,盐渍、日晒等一般烹调手段均不能破坏。若误食,中毒者会出现口唇、舌尖、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,随后呕吐、步行困难、言语困难,进而血压迅速下降、呼吸困难,直至意识消失,呼吸、心跳停止而死亡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,消费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切勿以身试毒,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水产品种类。如发现有非法加工经营河豚及其制品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。(厦日)
【部门说法】
加工经营河豚是有条件的
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,2016年,农业农村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》,给人工养殖的“红鳍东方鲀”和“暗纹东方鲀”这两个河豚品种解禁。但此次“解禁”并不允许市场上售卖河豚活鱼及整鱼,只能是经过加工的河豚。而且,也不是任何人想养就能养,想卖就能卖,想加工就能加工,该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、加工企业、加工人员、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,河豚加工产品的包装上还要附带溯源二维码。除此之外,其他养殖的河豚活鱼、野生河豚都禁止加工经营。
来源:东南早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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